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作为奖励,对他说 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可是,因为银根紧缩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彼尔人缘很好 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因为他知道 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 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 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他的机票和饭费 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被拒绝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学习好 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都由他自己负担 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 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 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并且不设上限 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理由是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当然 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 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 。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德国有很多荒唐 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
